女听众:您好。我想问一下,卢台长您以前说捐献遗体是不可以的,但是火葬不也是一样的吗?
台长答:是这样的,火葬是全尸。如果捐献遗体的话,比方说把你的胳膊割下来了,或者把你头割下来了,因为要把你眼睛挖出来,把你里边的眼珠子给人家活人用,或者你的肝脏……有一句话叫“死无全尸”,这些东西,当你身上不全的时候,就算死了,也像做梦一样的,这里会痛、那里会痛的。而且梦到的亡人,比方说眼睛割掉的话,就是一个很怕的样子。你现在能想像一下,一个人如果眼睛挖掉了,晚上做梦,你的奶奶或者你再亲爱的人,看见他,你怕不怕?这个就是一个很不好的事情。但是从人道上来讲,“我应该捐献”,是可以的。但是卢台长爱护大家,从道理上来讲,你还是保护好自己,因为如果还想庇荫你的后代子孙的话,还是应该留个全尸。再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讲,当你一点都没有奉献,就是没有变坏,火葬的时候是一个全尸烧掉了。全尸烧掉的话,他的灵性就全灭了,就这个形状还在,那么就上去了。当你把眼睛挖掉了、肾脏挖掉了,烧的时候,讲老实话,你这个灵魂,很多地府里的人都不一定认得出了,而且这种东西一下子下去,肯定不会把你往天上跑的,也不会往人间投胎了,只有在地府里做恶鬼了恶鬼道了(我懂了)